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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锐意进取 努力开创我区档案工作新局面——自治区档案局馆长李自德在全区档案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关于“十五”期间我区档案事业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就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基础业务建设、馆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全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等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九届人大九次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全区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后,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建议。去年,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了我区档案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许多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也通过多种形式,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区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坚持依法治档,积极探索档案工作的新机制、新领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全区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机制,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

“十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宽档案工作服务新领域,不断探索档案工作新机制,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主动跟踪,积极服务,强化了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管。“十五”期间,我们制定和完善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登记验收制度,跟踪服务,加强监管,严格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专项验收。自治区档案局先后对“宁东一号”工程、“宁夏迎宾馆”工程、石中高速公路工程、长宁天然气工程、青铜峡铝业集团三期工程、全区农村电网改造二期工程等几十个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竣工验收。石嘴山、中宁、平罗、利通等市、县(区)档案局,分别与发展计划局联合制定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强化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工作。

紧贴社会,服务群众,做好社区档案工作。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围绕和谐社会建设,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宁夏”、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把档案工作延伸到了社区。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文明办、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区档案工作的意见》,对社区建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银川市档案局将社区档案建设列为对各县(区、市)档案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中卫市、利通区和大武口区档案局,结合社区工作特点,采取“广泛收集,适度加工,注重利用”的办法,指导社区完成了建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围绕服务“三农”,不断强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在抓好乡镇档案综合管理和村级建档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新领域,努力探索服务新模式。自治区档案局针对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制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档案管理办法》。隆德县档案局指导有关部门建立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档案,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银川市档案局制发了有关农业科技档案建档工作的标准,规范了全市农业科技建档工作。中卫市档案局联合市农牧林业局,开展了农业特色档案的建立工作。

建立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为社会各界提供有效服务。“十五”期间,全区各级档案馆把建立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作为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机制、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2002年,自治区档案局馆率先建立了“宁夏档案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各市、县(区)档案部门分别以建立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在当地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等不同形式,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提供利用服务工作。几年来,各级“中心”共接待利用者万余人次,提供查阅的文件涉及招商引资、房屋拆迁、劳动保险、优抚待遇、土地征用、离退休待遇等各个方面。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有效地参与了政务公开建设,让“红头文件”走出了机关,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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