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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为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方案》,争取早日立项;要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完善;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数据交换与着录格式》规范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研究探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相关问题,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文件与归档管理办法》;抓紧做好档案网络建设工作,利用党务内网的有利条件,有计划地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网上查询和共享。年内,自治区档案局馆向党务内网提供信息网页,并开通宁夏档案信息网站。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办公自动化工作之中,同步建设,协调发展。 (四)全面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管理档案事业 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研究制定《全区档案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明确全区各级档案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抓紧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工作,为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奠定基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 (五)不断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积极探索档案馆、室工作新机制 自治区档案局年内将出台《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资源的建设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在依法做好接收进馆档案的同时,广泛开展名人档案、民族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通过档案信息化建设,整合、带动各项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抓好馆藏档案的整理、鉴定、开放等基础工作;配合中心工作,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自治区档案局馆继续办好《档案博览》、《资政参阅》,年内将出版《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宁夏》和《党和国家领导人论宁夏》两部档案资料汇编。各市、县(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和自身特点,及时有效地提供档案信息,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服务;各市、县(区)档案局馆要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动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工作。今年,自治区档案局将出台《全区市、县(区)档案馆工作评估办法》,对各市、县(区)档案局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推动档案工作再上台阶。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要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将反映本单位职能工作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安全保管,不断提高主动服务、超前服务意识,利用室藏档案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和职能工作服务。 确保档案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警钟长鸣。要进一步增强档案安全意识,加强档案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健全档案安全制度,完善档案安全责任制,把档案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安全保管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要正确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密的关系,从思想上、制度上、措施上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放心。 (六)着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档案服务工作 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档案的归档、整理、移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强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退耕还林(草)、劳务输出、农业科技示范园等“三农”档案工作。积极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围绕“平安宁夏”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干警执法档案的建立工作。围绕“和谐宁夏”建设,进一步深化社区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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