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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者应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服务

    和谐社会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全面小康建设的今天,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意义非常深远,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作为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档案事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更好地为这项伟大的社会实践服务是我们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这就决定了档案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以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的理念,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加强学习,提高本领,积极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活动中,把服务理念贯穿到档案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思维,更新观念,进一步拓展档案工作服务领域,优化档案服务机制,改变利用服务方式,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优势,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有效服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档案事业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要适应社会化分工不断加快的形势要求,使自己的工作节奏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因此,要坚持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域覆盖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发展到哪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什么服务,档案工作就提供什么服务,做好什么服务”。
                                                                              (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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