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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授权确认市档案局为行政执法主体等5则——均摘自《中国档案报》


                                上海市政府授权确认市档案局为行政执法主体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上海市档案局认真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近日,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经市政府授权明确上海市档案局为行政执法主体。经确认,上海市档案局主要行政执法事项为41项,其中包括对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复制件的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12项;对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具体监管范围的审批等非行政许可事项8项;对擅自出卖或转让档案的处罚等行政处罚事项5项;“对违法出卖或赠送档案的征购”行政强制事项1项;对重要档案的登记等行政确认事项3项;对档案界定及进馆档案范围异议决定的行政裁决事项1项;对档案收集、整理、保护、研究、捐赠等行为奖励的行政给付事项1项;对档案馆设置的备案等其他执法事项10项。目前,这些档案行政执法具体事项及依据已在上海档案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邹伟农)

                                  河南省新县档案工作“三免”助“三农”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村级收入减少,办公经费紧缺,人员配备由过去的5至6人削减到2至3人,这就为农村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去年以来,新县档案局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目前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的条件性问题,以“三免”助“三农”的新型服务形式,推动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
    一“免”:免收档案整理所需各种装具款。档案装具经营一直是新县档案局的一项收入来源,虽然收入微薄,但也不失为一种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的行之有效的办法。面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因缺乏资金支撑出现的档案资料不能及时得到整理而积压、散失和档案没有柜架存放的实际,县档案局果断采取措施,克服自身困难,服从大局,主动放弃部门利益,为村级建档免费提供档案整理所需的大小卷皮、档案盒、目录等装具,还想方设法将县直部门更换下来的旧档案柜低价收购,无偿赠给行政村,解决部分行政村档案室档案整理后无处存放的问题。
    二“免”:免费培训村级档案管理人员。一方面免除正常情况下参加培训的报名费、学习资料费;另一方面在保证就近、方便的前提下,采取定点、巡回等灵活形式将培训班办到村级档案人员的家门口,以学促干,以干促学,既免除了差旅费和住宿费开支,又确保了村级档案人员学习工作两不误。
    三“免”:免吃请。为了在农村开展业务指导过程中不给基层添麻烦,新县档案局规定,凡是下乡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同志,一律不允许接受村里吃请;档案人员在离县城较近的行政村开展档案业务指导时,要早出晚归,中午一餐自带干粮;在偏远乡镇的行政村开展档案业务指导时,以乡镇机关为中心开展工作,确实因路途太远不得不在村里吃住的,要按标准吃并交伙食费和住宿费。
    目前,新县档案局为农村档案工作无偿提供大、小卷皮各1900个,档案盒610个,各种目录、备考表300本,捐赠旧档案柜26个,累计折款16000元;举办培训班15期,无偿培训村级档案人员198人次。
    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全县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开展顺利。过去没有建立档案室的村建立了档案室,档案资料得到了规范整理;过去已经建立起来的档案室,档案工作保持了连续性,没有出现档案资料积压和档案丢失的现象,档案的利用率也不断提高。新县档案局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做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张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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