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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授权确认市档案局为行政执法主体等5则——均摘自《中国档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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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率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 台州市档案局把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在全省率先开展此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由点到面逐步推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经济联合体。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早、发展快、作用好、影响大,走在全国前列。至2005年底,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23家,入社社员4.6万多户,带动农户25万多户,基本覆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海洋渔业等20多个主导产业,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而这些档案资料对合作社的发展又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台州市档案局本着“农民合作社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服务到哪里”的工作理念,结合台州实际,采取走访调研、典型引路、会议推进、分类要求、部门联动等形式有效地开展工作。 去年上半年开始,台州市档案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对1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工作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发现,档案工作普遍存在认识不足、思想不重视、收集不齐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种散、乱、无序管理状态,严重制约档案作用的发挥。为使合作社档案工作学有榜样,台州市档案局和路桥区档案局联合选择了基础相对较好的路桥大红袍果业合作社进行试点,温岭市档案局在箬横西瓜合作社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台州市档案局和农业局联合召开了有100多人参加的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工作现场会,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并对全市合作社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由于合作社存在人员档案意识不一、档案基础不一、发展规模不一、保管条件不一等不平衡状况,台州市档案局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结合“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已达到规范化或将要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合作社上,今年全市将努力完成200家规范化合作社的档案规范化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档案组织机构健全、管理科学、安全保管条件到位、开发利用成效显着的档案规范化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规范可依。台州市档案局组织有关人员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办法(施行)》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施行)》。这两个规范也为《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的制订直接提供了参考。 为了保证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有效开展,台州市档案局加强与市农业局的合作,一起召开现场会,一起印发《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工作的意见》,还将一起进行专项检查。《意见》明确指出,做好合作社档案工作是档案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共同责任,档案部门着重做好档案业务指导,农业部门要把档案工作作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定升级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台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虽尚属起步阶段,但其作用已开始显现,档案在合作社通过规范化验收、申报着名商标、认定绿色食品、编写生产标准以及日常管理中都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王茂焕)
河北调研省属单位档案资源为科学整合档案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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