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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列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赵晓平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自治区档案局的积极工作,日前,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档案事业作为专项规划列入全区经济社会五年发展规划体系,这在自治区档案工作史上还是第一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阐述了“十五”期间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现状、当前档案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各单位、全区档案系统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在“十一五”期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以档案服务为主题,以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加大开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力度,培养发展档案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档案信息共享环境,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社会档案意识进一步提高,档案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有较大改善;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力度,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较好发挥;档案教育培训不断加强,为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各级档案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依法管理档案事务的水平不断提高。
  与以往的全区档案事业五年规划相比,“十一五”规划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是,在认真做好与国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衔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实际,把档案馆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国家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作为“十一五”时期宁夏档案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规划》中明确:“十一五”期间,要统一规划设计建设自治区档案馆和银川市档案馆新馆,同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采取国家、自治区、市、县(区)共同投资模式,对7个市、县(区)级档案馆馆舍进行新建,对5家档案馆进行改扩建。五年内新建和改扩建档案馆舍达14家,超过全区各级国家档案馆总数的1/2,力度之大,可谓空前;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到“十一五”末,争取自治区、市、县(区)档案局馆全部建立局馆内部局域网并建成网站。各级机关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办公自动化总体规划和工作之中,至2008年底,实现全区公务员依权限在线调阅、查阅、借阅公文档案资料,社会公众通过网站查阅部分公开的非涉密公文档案资料。至2010年,全区各级国家档案馆要完成馆藏纸质档案60%以上数字化和100%的多媒体档案数字化工作。自治区党政机关各部门自2000年以来形成的纸质档案要积极建立机读目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多形式多层次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整合各类档案信息资源。要加大档案征集工作的力度,积极参与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并使之制度化。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手段,对已公开而又存在广泛社会需求的档案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和开发,编辑出版一批档案史料汇编。要把全区各级国家档案馆建设成为党委和政府指定的公开信息利用的场所。“十一五”末,全区各级国家档案馆都要实现网上公布馆藏已开放档案目录及部分已公开档案。《规划》同时确定,在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法定程序,健全和完善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力;要进一步夯实档案业务基础,各单位要从人员、制度、设施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归档文件准确完整,整理规范,利用便捷;要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档案管理新模式,同时,积极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要积极开展对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工作;要不断深化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全面开展社区建档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积极开展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档案工作;要积极开展档案利用与社会服务。“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档案馆都要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重视档案科研与业务交流;要大力开展档案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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