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拓展档案工作新领域 围绕我区工业化、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探索档案管理的新模式,拓展档案工作新领域。 1、深化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川区各市、县(区)在继续巩固乡镇档案综合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优势特色产业、土地流转、农村产业化经营、小城镇建设等档案的管理,山区各县(区)重点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劳务输出等档案管理;尚未做到村级建档的县(区),要实现全部建档,已完成村级建档目标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村务公开、基层组织建设档案管理的有效途径。 2、全面开展社区建档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与社区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尚未开展社区建档的市、县(区),要积极开展工作,已完成社区建档工作的市、县(区),要将其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发挥社区档案作用,使社区档案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3、加强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按照相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市县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介入到当地重点建设项目工作中,做到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建设进程同步,确保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并得到妥善保管。 4、积极开展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档案工作。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研究制定和完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教育、医疗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抓好对就业、社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六)积极开展档案利用与社会服务 1、加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拓展档案馆服务功能、丰富工作形式、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十一五”期间,各级国家档案馆都要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有效发挥馆(室)藏档案优势,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各单位的职能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手段,对已公开而又存在广泛社会需求的档案信息内容进行深度加工和开发,编辑出版一批参考性强、质量高、利用价值大的档案史料汇编,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增值服务社会化。 3、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法制化进程,健全和完善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的管理机制,规范服务行为,丰富服务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的利用需求,把各级国家档案馆建设成为党委和政府指定的公开信息利用的场所。 4、依托党务内网,开办档案信息查询利用窗口,提供档案网上公布和利用,到“十一五”末,各级国家档案馆都要实现网上公布馆藏已开放档案目录及部分已公开档案。 (七)重视档案科研与业务交流 根据我区档案事业的发展实际和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开展档案基础理论的创新、网络环境下档案资源共享及开发利用、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机关档案室在线管理、现代企业制度下档案管理、已公开现行文件管理、磁介质档案载体的保护、珍贵档案修复技术等方面的研究。 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推动档案学基础理论和档案事业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创新。积极组织各级档案部门的领导、业务骨干赴发达省、市开展综合或专题业务考察。 (八)大力开展档案教育培训 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对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兼职教师的选拔、培训、聘任、考核、评估制度,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改善档案人员专业知识结构。根据我区档案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层次人员,研究制定档案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科目指南,有计划、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实际,适当修订《文档人员岗位培训教材》,以适应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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