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4 电子档案如进行更改,应随时保持A、B两盘内容一致,并及时更改原转换的纸质档案,同时将更改情况及时填写更改登记表,登记表见附录B中表B3。 7.4.5 电子档案如上网传送,只有经过档案部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用户使用权认可后,才能提供利用。 7.5 统计 档案部门应及时按年度对电子文件归档情况,电子档案的更改、管理、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纳入档案统计项目。 7.6 鉴定与销毁 7.6.1 鉴定与检测 电子档案的鉴定主要是对已到保管期限的电子档案鉴定,同时还必须进行有效检测。 7.6.1.1 检查已到保管期限的电子档案是否还有利用价值; 7.6.1.2 检查载体有无划伤,是否可用,是否清洁; 7.6.1.3 检测在指定的环境平台上能否正确读出电子文件; 7.6.1.4 检查存贮电子档案的介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7.6.1.5 检查存贮电子档案的介质和软、硬件平台技术条件的一致性。 7.6.2 销毁 7.6.2.1 根据保管期限表,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后方可销毁; 7.6.2.2 在销毁过程中应对存储过机密信息的介质进行彻底销毁,对网络中传递的机密信息彻底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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