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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文的特点 管理国家政务的工具,是公文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其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文必须由法定的作者制成和公布。公文的作者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二)公文具有法定的权威和行政约束力。公文作为机关的喉舌,代表机关、机关首长发言。这种发言体现着制发者的法定权威;公文具有行政约束力,要求严格执行和实施。 (三)公文有特定的体式和处理程序。公文是法定机关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表达意志的工具,必须以特定的行文体式维护它的权威并体现制发机关的权限和隶属关系,以利其表达的意图能及时有效地实施。 (四)公文必须有关公务并且有现行的效用。公文必须有关公务,否则起不了管理政务的文档人员岗位培训教材作用。这是公文区别于私人文书的基本特征。同时,每件公文都是针对现实,为现实工作需要而发,或为传达贯彻方针政策,或为交流沟通情况,或为解决某个问题,并以法定的权威和约束力保证其及时有效的执行。 二、公文的作用 公文是作为传达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管理国家政务,作为机关联系与处理工作的一种有力工具。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规作用 各种法规是以文件的形式制定和发布的,管理国家需要有各种法律和行政法规。法规文件具有法律依据作用,一经制定和发布生效,必须坚决执行,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它的权威。法规文件在没有修改和宣布废止之前,始终有效。在有效的时间和范围内,人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二)领导、指导作用 各级机关制发的各种领导、指导性文件,是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的规范和准则。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国家的一切工作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它通过它的领导机关制定和发布方针、政策、决定和决议,对各方面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这些政策性文件,代表着国家的权威。国家各级行政领导机关则根据党的政策性公文,制定和发布指示、决定、计划、通知等来指挥行政。所有这些公文,都对各方面的工作起着领导和指导作用。 (三)公务联系作用 公文作为机关意志的代表、活动的记录,可以将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传达下去,使下级据以贯彻;又可以将下级机关的情况呈报上来,以便上级明了下情,给予指示和批复;还可以使平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工作互相递送知照以互相了解情况和协调有关工作,使各机关都能按照党和国家的统一意志和谐工作。 (四)宣传教育作用 公文在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布置工作时,都要阐明其指导思想,讲清是非道理,提出具体要求。它既是推动工作的工具,也是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武器。 (五)凭证和依据作用 公文不仅能够传达制发者的一定意图,还能成为证实这种意图的最好凭证。同时,收文机关又根据其意图开展工作,处理事务。因此,所有机关单位开展正常而有序的工作,都离不开公文的依据和凭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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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07-5-16 15: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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